我国社会主义家庭关系和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家庭关系是社会主义道德在家庭关系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家庭关系的重要体现。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五个基本原则,即:第一,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二,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第三,男女平等的原则。第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五,实行计划生育生育的原则。从这些基本原则中可以看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养老育幼,计划生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家庭关系的主要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是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结合新的时代特征而形成的新型道德,男女平等,婚姻自主,尊老爱幼,有民族责任感等内容是其应有之义。在家庭关系领域,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抛弃旧式婚姻的影响,建立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内容要求的新型的家庭关系。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以及我国立法的实践中看,我国婚姻法在立法过程中必然吸收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在要求,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这样说,体现社会主义家庭关系主要特点的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道德在家底关系中的转化。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主义家庭关系和社会主义道德是内在一致的,前者是后者的具体体现和在家庭生活中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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