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修剪与删除

2.2.1修剪命令和删除命令

一、修剪命令

1. 修剪对象命令的方式

菜单命令:【修改(M)】丨【修剪(T)】。
【修改】工具栏:【修剪】按钮
命令行输入:trim。

其步骤为:

① 执行命令。
② 选择作为剪切边的对象,按Enter键。
③ 选择要剪掉的对象。

2. 修剪命令应用

① 可以修剪对象,使它们精确地终止于由其他对象定义的边界

        

② 对象既可以作为剪切边,也可以是被修剪的对象
        

③ 执行命令后,按 Enter键为选择所有对象,互为剪切边,然后选择要修剪的对象。
       

提示:每一直线均被剪切为5段,若选择修剪对象时,最后剩下中间矩形4段任一段时,不能剪切,因此要按照每一直线依次修剪。

④ 执行命令后,选择对象按Enter键后,按住Shift键选择不相交的对象时,则为延伸到相交。
       

二、删除命令

1. 删除对象命令的方式:

菜单命令:【修改(M)】丨【删除(E)】。
【修改】工具栏:【删除】按钮
命令行输入:erase。

2. 删除命令的方式为:

方式一:选择要删除的对象,在绘图窗口中右击,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删除】命令。
方式二:单击【修改】工具栏【删除】按钮 ,然后选择删除对象,按Enter键完成;也可选择删除的对象,单击【修改】工具栏【删除】按钮 完成
方式三:选择要删除的对象,按Delete键完成。
方式四:选择要删除的对象,使用Ctrl+X组合键将它们剪切到剪贴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