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尺寸标注应用、建立具有标注样式的样本文件
1. 角度标注
标注角度的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一般应水平填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如图(a)所示;必要时可以写在尺寸线的上方或外面,也可以引线标注,如图(b)所示。
图(a)
图(b)
2. 非圆直径标注
对于机械图样,圆柱、圆锥等回转体的直径一般标注在非圆视图上,也就是标注在投影为直线的视图上,如图所示。
3. 对称机件的标注:
对称机件的图形只画出一半或略大于一半时,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心线或断裂处的边界线,此时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出箭头,尺寸数字要标注全长尺寸,如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