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价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运价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一)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划分
根据运输对象不同,运价可以分为客运运价(或票价)、货物运价和行李包裹运价。
(二)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运价可以分为铁路运价、公路运价、水运运价(包括长江运价、地方内河运价、沿海海运运价和远洋运价)、航空运价,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联运运价。
(三)根据运价适用的地区分
运价可以分为适用于国际运输线路、航线的国际运价,适用于国内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国内运价,以及适用于某一地区的地方运价。
三、运价的形式
(一)铁路运价的形式
(1)统一运价。这是铁路运价的主要形式,适用于全国各个地区,实行按距离、货种的差别运价。
(2)特定运价。除上述统一运价外,根据运价政策,对按特定运输条件办理,或在特定的地区、线路运输的货物,规定特定运价。特定运价一般按普通运价减成或加成计算,也可另定。它是统一运价的补充,可以因时、因地、因货制定。
(3)浮动运价。对于在不同季节忙闲不均的线路,在不同的季节可实行不同的运价。
(4)地方铁路运价。为了提高地方修建铁路的积极性,允许地方铁路采用单独的运价。
(5)新路新价。对于新建的铁路,进行复线或电气化改造的铁路,可实行新路新价,其运价水平一般高于统一运价。
(6)合同运价,也称协议运价。其运价水平由货主和承运人根据运输市场供求关系及各自的利益协商议定,国外运输企业多采取这种运价形式。
(二)公路运价的形式
(1)计程运价。计程运价按整车运输和零担运输分别计算。整车运输以t•km(吨公里)、零担运输以kg•km(千克公里)为单位计价。
(2)计时运价。计时运价以吨位小时为单位计价,适用于特大型汽车或挂车以及计时包车运输的货物。
(3)长途运价。长途运价适用于长途运输的货物,实行递远递减的运价结构。
(4)短途运价。短途运价适用于短途运输的货物,按递近递增原则采取里程分段或基本运价加吨次费的办法计算。
(5)加成运价。对于一些专项物资、非营运线路单程运输的货物、特殊条件下运输的货物、特种货物等可实行加成运价。
(三)水运运价的形式
(1)里程运价,又称航区运价。对同一航区各港间不同货种、不同运距而规定的差别运价。
(2)航线运价。航线运价适用于某两个港口之间的直达货物运价。
(3)联运运价。联运运价适用于水陆联运、水水联运等的货物运价,一般分别按铁路、公路和水路各区段的运价并以统一规定的减免率进行计价。
(4)国际水运运价有以下几种形式:
1)班轮运价。远洋运输的班轮采取级差运价和航线运价相结合的运价。班轮运输按照班轮公司或班轮公会制定并事先公布的运价和计费规则计收费用。
2)航次租船运价。航次租船运输按照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之间在租船合同中约定的运价和装运货物数量计算运费,有时也以一个运费总额包干。航次租船运价取决于租船市场的供求关系,其升降幅度受货物对运费的负担能力和运输成本限制。
3)国际油船运价。在油船航次合同中,运价通常都是以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同意的,由某一国际航运组织或经纪人组织制定的油船费率表所规定的费率为基准,并按租船市场行情确定的价格。
(四)航空运价的形式
航空货物运价分国内和国际货物运价,国际货物运价又分为普通货物运价、特种货物运价、专门货物运价和集装箱运价等几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