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是上行公文。
下面是一篇申请经费的请示。这种请示在日常行政管理过程中经常使用。仔细阅读这篇请示,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
1. 申请经费的请示最关键是要把请示理由写充分。这篇请示一共列写了多少个请示理由?试将它们一一概述出来。
2. 文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和第六十条,其作用是什么?这两段引文文字不少,你认为直接引用好还是概述好?为什么?
3. 申请经费的请示必须要把请示事项写清楚,你觉得这篇请示把请示事项写清楚了吗?附件的作用是什么?
4. 你认为这篇请示的标题需要修改吗?为什么?
关于申请食品检验经费的请示
布尔津县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局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根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进行日常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和监督检验。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人民身心健康,更好地做到从源头抓质量,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上两条的规定,食品检验涉及以下费用。
1. 购买样品费:1.5万元。
2. 食品检验费:17.3万元。
按照布尔津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产品的种类数量,现申请2009年下半年检验经费共计18.8万元。2009年全年食品检验计划请见附表。
妥否,请批示。
附件: 布尔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全年食品检验计划表
(盖布尔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章)
二○○九年六月十日
附表:布尔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全年食品检验计划表(略)
(资料来源:布尔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2009〕13号,
http://www.brj.gov.cn,2009年6月15日发布)